归类决定Z2006-0861

移动钻井机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5.2000
机动钻探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86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Autonomy moving drilling rig

商品描述

该移动钻井机由控制室、支撑架、发动机、油压传输系统、钻井架、特制底盘、轮胎等部分组成。工作时由前置发动机提供动力,通过控制室操纵设备移动至需要钻井的地方,然后通过油压系统撑起机器,进行稳固,由钻井架完成钻井作业。

归类意见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87.05“凡带有起重或搬运……转向及制动装置”的规定,由于该移动钻井机配备有推动发动机、变速箱及换挡操纵装置、转向及制动装置,已构成完整的机动车底盘特征,可按《税则》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705.20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861)

8705.2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5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3. 8705.2000钻探车
8705.2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5200000机动钻探车12%17%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5.2000

  1. 1.用途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5.2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