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860

汽车起重机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5.1092
50<起重重量≤100吨其他起重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860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1.NK-500E-V全液压式汽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量50.5吨,最大主臂长度40米,最大副臂长度15米,最大起升高度39.38米(仅用主臂)、54.7米(40米主臂+15米副臂,倾角为5度)。该起重机具有三菱KJ505SL型汽车底盘技术参数和要求,拥有行车及停车制动系统,三菱8DC9-2A型发动机,最大行使速度为80千米/小时,最小转弯半径为11.5米,带有手动回转制动装置。 2.NK-800全液压式汽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量80吨,最大主臂长度44米,最大副臂长度15米,最大起升高度44米(仅用主臂)、59米(44米主臂+15米副臂,倾角为5度)。该起重机具有三菱4冲程水冷式柴油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00PS/2000rpm,行车及停车制动系统,轴向柱塞液压马达,加藤制作所12680型汽车底盘技术参数和要求,最大行使速度为55千米/小时,最小转弯半径为15.4米。

归类意见

根据资料,NK-500E-V型全液压式汽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量50.5吨,NK-800型全液压式汽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量80吨,两种车型皆可按《税则》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705.1092。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860)

8705.1092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5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3. 8705.1起重车
  4. 8705.109其他
  5. 8705.1092最大起重重量超过50吨,但不超过100吨
8705.1092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510920050<起重重量≤100吨其他起重车10%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5.1

  1. 1.作业范围(全路面等)
  2. 2.最大起重重量
  3. 3.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5.1092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