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08-094

两轮电动运输工具

归类编码(子目)
8711.90
摩托车(包括机器脚踏两用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边车;边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08-094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A two-wheel, electrically-powered transportation
其他名称
SegwayTM Human Transporter

商品描述

专为单人设计,用于在低速区域活动,如人行道、小路和自行车道。通过技术设计保障驾驶者直立在车上时系统内的陀螺传感器和随附的多种微处理器正常工作保持车与驾驶者在两个独立的、并排(非前后排列)的轮子上的平衡。它有一个包括五个固态硅陀螺仪的传感器系统,一个包括有十个随附的微处理器的控制系统,一个包括有两台最大输出功率为两匹的无刷伺服电机的电驱动系统。由两块可充电电池供电。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号:8711.60;子目序号1。

8711.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11摩托车(包括机器脚踏两用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边车;边车
8711.9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11900011其他排气量等于250毫升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45%150%
8711900019其他排气量<250毫升(含无排气量)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45%150%
8711900020其他排气量>250毫升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45%150%
8711900090装有其他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边车45%15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11.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