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肉、食用杂碎、动物血或昆虫制成的香肠及类似产品;用香肠制成的食品
2 条
16.02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动物血或昆虫
11 条
16.03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精及汁
1 条
16.04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鲟鱼子酱代用品
3 条
16.05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6 条
只标到章、未细分到品目
1 条
这些决定只写明归入本章,具体品目与子目见各条的归类意见。
本章共 24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这些决定只写明归入本章,具体品目与子目见各条的归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