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 15 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本章共 31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15.02牛、羊脂肪,但税目15.03的货品除外

1 条

15.04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 条

15.06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2 条

15.11棕榈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2 条

15.12葵花油、红花油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 条

15.13椰子油、棕榈仁油或巴巴苏棕榈果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 条

15.15其他固定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包括希蒙得木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1 条

15.16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4 条

15.17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税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

11 条

15.18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税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6 条

15.22油鞣回收脂;加工处理油脂物质及动、植物蜡所剩的残渣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