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7-0052

饲料生产设备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38.8000
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7-0052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饲料生产设备,由原料接收系统,粉碎机系统,配料及混合系统,制粒机、破碎机系统,包装秤系统,粉碎机、混合机系统,膨化系统,干燥、喷涂、冷却系统,包装系统,喷涂系统等组成。工作原理:原料接收系统接收所需要的原料输送到储存的料仓;原料通过提升机输送到锤片式粉碎机粉碎,再输送到配料及混合系统,将不同种类的原料按要求精确称量,并用混合机将其均匀混合;混合后的原料进入制粒机制粒,可选择破碎或不破碎,制粒后的产品输送到包装系统包装。水产饲料生产线在制粒机、破碎机系统后再进行二次粉碎及混合,以达到要求的均匀度和粒度,将二次粉碎后的饲料通过调制器与蒸汽加温,高温高压使物料膨胀通过模具挤压出符合要求的成品,成品通过高压风机送入烘干机,进行去湿、加液体、降到室温,并输送到包装系统打包。

归类意见

饲料生产设备用于工业化饲料生产,非直接用于农场、林业、商品菜园、家禽饲养场或类似场所,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84.36的描述,不应归入《税则》税目84.36项下。整套设备生产的饲料用于动物食用,其功能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84.38的描述“本品目包括未归入本章其他品目的生产或加工食品或饮料用的机器(不论其制品是用于直接消费还是贮藏,也不论是供人食用还是供动物食用)”,根据《税则》第十六类类注四有关功能机组的归类规定,直接用于制造饲料的粉碎机系统、配料及混合系统等应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438.8000;其他执行辅助功能的设备,如原料接收系统、包装系统等,分别归入相应税则号列。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52)

8438.8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38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植物固定油脂或微生物油脂的机器除外
  3. 8438.8000其他机器
8438.8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38800000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8%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38.8000

  1. 1.用途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8.8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