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0-17

切菜机

归类编码(子目)
8438.60
水果、坚果或蔬菜加工机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0-17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0-01
英文名称
Vegetable cutter

商品描述

规格为:长×高×宽:505×270×320毫米、重7.5千克,用于工业化食品制备,装有一台220V的电动机,刀片可互换,实现对菜切短、切薄、擦丝、切碎等不同方式加工。使用双刃盘式切刀时,卷心菜切片加工能力为90千克/小时。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438.60。(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20-17)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8438.6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38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植物固定油脂或微生物油脂的机器除外
8438.6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38600000水果、坚果或蔬菜加工机器8%3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8.6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同名商品的其他裁定

1 条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