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348

酿酒机器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38.8000
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134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进口商品:蒸米放冷机1台、切反机1台、清酒过滤泵1台、酒母用温度计1个、酒精计2个、温度计1个、搪瓷罐137个(容积400~10000升)、自动压榨机1台、精米机2台、蒸馏器1台。没进口商品:热杀菌机、净水装置、加压泵、包冷机冷却垫(用于给搪瓷罐降温,因价格太高没有进口)、连接软管。上述商品用于生产清酒及调味品(醋等)。

归类意见

该酿酒机器包括蒸米放冷机、切反机、清酒过滤泵、酒母用温度计、酒精计、温度计、搪瓷罐(容积400升~10000升)、自动压榨机、精米机、蒸馏器等,用于组装食品酿造生产线。可用来酿酒、制醋、制酱油等。其进口的设备已经能构成食品发酵酿造的主体。 《税则注释》对品目84.38排他条款中对“未装有机械装置的发酵桶”的描述,针对的是单独进口状态的商品,如该商品与其他设备配套进口且满足功能机组的相关规定,应同其他设备一并归类。 上述商品属于食品、饮料工业用机器,符合《税则》税目84.38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食品加工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38.800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348)

8438.8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38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植物固定油脂或微生物油脂的机器除外
  3. 8438.8000其他机器
8438.8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38800000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8%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38.8000

  1. 1.用途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8.8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