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348
酿酒机器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38.8000
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1348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进口商品:蒸米放冷机1台、切反机1台、清酒过滤泵1台、酒母用温度计1个、酒精计2个、温度计1个、搪瓷罐137个(容积400~10000升)、自动压榨机1台、精米机2台、蒸馏器1台。没进口商品:热杀菌机、净水装置、加压泵、包冷机冷却垫(用于给搪瓷罐降温,因价格太高没有进口)、连接软管。上述商品用于生产清酒及调味品(醋等)。
归类意见
该酿酒机器包括蒸米放冷机、切反机、清酒过滤泵、酒母用温度计、酒精计、温度计、搪瓷罐(容积400升~10000升)、自动压榨机、精米机、蒸馏器等,用于组装食品酿造生产线。可用来酿酒、制醋、制酱油等。其进口的设备已经能构成食品发酵酿造的主体。 《税则注释》对品目84.38排他条款中对“未装有机械装置的发酵桶”的描述,针对的是单独进口状态的商品,如该商品与其他设备配套进口且满足功能机组的相关规定,应同其他设备一并归类。 上述商品属于食品、饮料工业用机器,符合《税则》税目84.38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食品加工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38.800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348)
8438.8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 84.38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植物固定油脂或微生物油脂的机器除外
- 8438.8000其他机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438800000 | 本章其他未列名食品等加工机器 | 8% | 3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38.8000
- 1.用途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8.8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