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461

石油测井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5.9080
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砂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146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车在德国奔驰Actors3331/6×4底盘上加装操作室和绞车室。绞车室主要由滚筒总成、排绳装置等组成;操作室主要有操作台、仪器仪表、配电装置等。该车用于石油勘探测井作业。

归类意见

该车为非用于载货或载人的具有特殊用途的车辆,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87.05的规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705.908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461)

8705.908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5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3. 8705.9其他
  4. 8705.9080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砂车
8705.908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5908000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砂车12%35%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5.9080

  1. 1.用途
  2. 2.固定安装配置
  3. 3.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5.908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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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

名称相同,编码不一定相同:差别在商品描述里,比如材质、功能或报验状态。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