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预裁定R-2-7200-2026-0015

6座纯电动工具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3.8010
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类型
归类预裁定
编号
R-2-7200-2026-0015
发布单位
南宁海关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6 seater Pure electric utility vehicle
其他名称
五菱牌工具车

商品描述

五菱牌、该车专用装置:工具箱设备,用于现场提供各种工具设备保障、6座、由型号LZW6500EVA2的扬光基础上改制、非越野、非专用乘用车、两驱、第三排后开始封闭后装配有固定工具箱、排座椅系可拆卸安全座椅(均带有安全带)、纯电动、总质量2305kg、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为75kW/60KW、裸装

归类意见

海关公开的预裁定信息只列商品描述与编码,不含归类理由。

8703.80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3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税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
  3. 8703.8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车辆
  4. 8703.8010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8703.80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3801010旧的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15%270%
8703801090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15%27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3.8

  1. 1.发动机类型(电动等)
  2. 2.成套散件请注明
  3. 3.座位数
  4. 4.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5. 5.车辆厂家备案的品牌或具体款式的名称
  6. 6.功率(千瓦)
  7. 7.型号
  8. 8.是否中规车请注明(中规车、非中规车)
  9. 9.非中规车请注明原销售目的国车版、型(美规、欧规、加规、中东规等)
  10. 10.电池容量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3.80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