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168

回收混合油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1518.0000
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116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其他名称
工业用混合油(申报名称)

商品描述

商品 “回收混合油”为棕黄色油状液体,主要包括煎炸废油(快餐店煎炸食品后的废弃油脂)、餐饮废油(饭店、餐馆等餐饮废油)、地沟油、食用油精炼厂的油脚油、植物油精炼过程中的脂肪酸馏出物、从植物油精炼油脚中提取的酸化油、废动物油、废植物油等。该产品经海关化验鉴定,鉴定结果为非食用油脂。该混合油脂主要来源于回收油,进口后经过前期的除杂、脱胶、脱色和干燥工艺,进入生物柴油生产的甲酯化工段,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完成甲酯化反应,得到生物柴油的粗品。生物柴油粗品经过过滤、脱色、干燥和精馏工序得到生物柴油的成品。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品目15.18的条文注释,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1518.000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168)

1518.0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15 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 15.18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税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3. 1518.0000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税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1518.0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1518000000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10%7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15.18

  1. 1.成分含量
  2. 2.加工方法(经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等)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1518.0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