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2-3

含有90%再酯化甘油三酯的产品

归类编码(子目)
1516.10
氢化、酯化或反油酸化动物油、脂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2-3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2-09-01
英文名称
A product consisting of 90 % of re-esterified triglycerides

商品描述

含有90%再酯化甘油三酯的产品,主要成分为从粗凤尾鱼油中制得的ω-3脂肪酸EPA(二十碳五烯酸)和DHA(二十二碳六烯酸),其余10%的成分主要为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本产品含有EPA(400mg/g)和DHA(300mg/g),并添加了维生素E(生育酚)作为抗氧化剂。由粗凤尾鱼油经过脱酸、乙酯化、蒸馏、过滤、脱色、再酯化和脱臭等工艺处理得到。本产品为桶装,用于生产保健品。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1516.10。生效时间:2022年9月1日涉及公告(HB文):2022年第78号公告

1516.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15 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 15.16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1516.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1516100000氢化、酯化或反油酸化动物油、脂5%7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15.16

  1. 1.加工方法(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1516.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