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类 · 杂项制品

第 94 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本章共 59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94.01坐具(包括能作床用的两用椅,但税目94.02的货品除外)及其零件

6 条

94.02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家具(例如,手术台、检查台、带机械装置的病床、牙科用椅);有旋转、倾斜、升降装置的理发用椅及类似椅;上述物品的零件

4 条

94.03其他家具及其零件

20 条

94.04弹簧床垫;寝具及类似用品,装有弹簧、内部用任何材料填充、衬垫或用海绵橡胶、泡沫塑料制成,不论是否包面(例如,褥垫、被子、羽绒被、靠垫、坐垫及枕头)

1 条

94.05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灯具及照明装置,包括探照灯、聚光灯及其零件;装有固定光源的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以及其他税目未列名的这些货品的零件

19 条

94.06活动房屋

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