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J2018-0021

篷房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9406.9000
活动房屋 › 其他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J2018-002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名称为篷房,规格为15*25 M 和15*40 M。是由高强度铝合金为主体框架,配以玻璃墙、玻璃门、布墙以及遮光、防水、阻燃的双面PVC涂层聚酯纤维布为篷顶组成的临时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用于大型户外活动,展览等。

归类意见

该商品具备房屋特征,符合“活动房屋”的定义,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9406.9000。(技术委员会议题编号:21-15-2018)(公告〔2018〕183 号,2019年1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J2018-0021)

9406.9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94 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2. 94.06活动房屋
  3. 9406.9000其他
9406.9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9406900010用动植物材料制作的活动房屋8%70%
9406900020带有风扇的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单元(HEPA)的封闭洁净室8%70%
9406900090其他活动房屋8%7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94.06

  1. 1.材质
  2. 2.内部配置
  3. 3.规格(尺寸)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406.9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