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预裁定R-2-5100-2025-0064

Y20-Pro航拍无人机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806.2210
航拍无人机
类型
归类预裁定
编号
R-2-5100-2025-0064
发布单位
广州海关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Y20-Pro Aerial Drone

商品描述

结构原理:通过四个旋翼产生升力,利用电机转速的差异来控制飞行姿态和方向,实现悬停、前进、后退、转弯等动作性能指标:卫星导航,气压定高,Tof定高,视觉光流,GPS定位,续航45分钟。功能:GPS返航、智能避障、EIS防抖飞行方式:仅使用遥控飞行最大起飞重量:727.3g是否用于航拍:是用途:摄影、娱乐成份:机身材料通常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等,电子元件包括主控芯片、传感器、电机、电调等维修方法:无人机系统升级;无人机电机、机架、飞行控制器、电子调速器、螺旋桨、摄像头、天线、接收机、图传更换;分析方法:工程师检测

归类意见

海关公开的预裁定信息只列商品描述与编码,不含归类理由。

8806.22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8 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2. 88.06无人驾驶航空器
  3. 8806.2其他,仅使用遥控飞行的
  4. 8806.22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0克,但不超过7千克
  5. 8806.2210航拍无人机
8806.22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806221011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0%99%
8806221019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0%99%
8806221090其他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航拍无人机0%99%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806.2

  1. 1.用途
  2. 2.类型
  3. 3.最大起飞重量
  4. 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5. 5.型号

本国子目注释

本国子目8806.2110、8806.2210、8806.2310、8806.2410、8806.2910、8806.9110、8806.9210、8806.9310、8806.9410所称“航拍无人机”,是指搭载固定的或可替换的摄影摄像载荷(无论是否装置光学镜头),具有无线电遥控和数字图传能力,设计用于在空中拍摄影像,且不具备其他与飞行相关实用性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806.22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