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25-0007
迷你全地形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3.1011
全地形车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25-0007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商品描述
商品为电池驱动的四轮车辆,外包装有ATV标识,能在沙滩、草地、雪地等多种地面行驶。配备双手柄转向把手,跨坐式座椅,不带乘员座,采用链传动方式传动,具有机械转向系统,采用非公路用低压轮胎,为8岁以上50公斤以下人群设计使用,最高行驶速度22公里每小时。
归类意见
根据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关于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电动童车的最大速度为8公里每小时。该车辆最高时速为22公里每小时,不符合国标的规定,因此不应按照玩具童车归入品目9503。 该车辆的用途、传动方式、座位设置、转向、轮胎配置等均符合《本国子目注释》关于8703.1011“全地形车”的相关要求,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703.1011。生效时间:2025年12月30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9号
8703.1011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03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税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
- 8703.1雪地行走专用车;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 8703.101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 8703.1011全地形车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03101100 | 全地形车 | 15% | 15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3.1011
- 1.发动机类型(柴油、半柴油、汽油等)
- 2.成套散件请注明
- 3.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4.车辆厂家备案的品牌或具体款式的名称
- 5.排气量
- 6.型号
本国子目注释
本国子目8703.1011所称“全地形车”,是一种集娱乐、体育运动、旅游于一体的特种车辆,可在沙滩、草地、山路、旅游场所等多种复杂路面行驶。除用于驾驶外,也可以用于载送人员或运输物品。全地形车一般装备单缸或双缸小型内燃发动机,采用传动链(或传动轴)将动力传至车轮,驱动整车行驶。全地形车一般为四轮,装备摩托车式的跨骑式座位,不带乘员座,方向把操控转向,采用非公路用低压轮胎,符合阿克曼转向原理,前、后悬架均采用类似轿车用的独立悬架设计,装有电动机、变速器、离合器、传动链(或传动轴)、前后减震器等。本子目也包括用方向盘操控的带有乘员座的类似车辆(Go―Carts)。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3.101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