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3-22

轻度混合动力车

归类编码(子目)
8703.22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3-22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3-08-01
英文名称
Vehicle called a “mild hybrid”

商品描述

轻度混合动力车,配备1.5升涡轮增压四缸火花点火发动机,输出功率135千瓦,扭矩280牛米。配备一个启动器/发电机,可以提高发动机额外10千瓦的输出功率和160牛米的扭矩,并且提供更平稳的发动机启停操作和能量回收期间滑行。这款车没有专属的电动驾驶模式,并且不能通过插入外部电源充电。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703.22。生效时间:2023/8/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4号

8703.22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3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税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
  3. 8703.2仅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车辆
  4. 8703.22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
8703.22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322301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15%230%
870322309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15%230%
870322401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四轮驱动越野车15%230%
870322409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四轮驱动越野车的成套散件15%230%
870322501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15%230%
870322509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15%230%
870322901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载人车辆15%230%
8703229090仅装有1<排量≤1.5升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载人车的成套散件15%2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3.2

  1. 1.发动机类型(汽油等)
  2. 2.成套散件请注明
  3. 3.座位数
  4. 4.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5. 5.车辆厂家备案的品牌或具体款式的名称
  6. 6.排气量
  7. 7.型号
  8. 8.是否中规车请注明(中规车、非中规车)
  9. 9.非中规车请注明原销售目的国车版、型(美规、欧规、加规、中东规等)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3.22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