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裁定R-1-0000-2015-0002
园区观光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3.1019
高尔夫球车及其他类似车
- 类型
- 归类裁定
- 编号
- R-1-0000-2015-0002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园区观光车,以载人为主要用途,在园林、景区等场合作休闲娱乐用。由电力驱动,功率2.4KW,采用自调节后轮机械鼓式刹车,带4个座位,前后各两个,带草地专用轮胎,无封闭式驾驶室;车长264.2cm,高度200cm(带顶棚),宽度120.1cm,转弯半径264cm,行驶速度19-24km/h,整车载荷362.9kg,车辆总重量不超过0.5吨。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该商品为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符合《税则》税目87.03品目条文的描述,以及《税则注释》中“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上述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703.1019。(裁定编号 C0002,2015年9月14日生效,公告〔2015〕41 号)
8703.1019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03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税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
- 8703.1雪地行走专用车;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 8703.101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 8703.1019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03101900 | 高尔夫球车及其他类似车 | 15% | 15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3.1019
- 1.发动机类型(柴油、半柴油、汽油等)
- 2.成套散件请注明
- 3.排气量
- 4.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5.车辆厂家备案的品牌或具体款式的名称
- 6.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3.1019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