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类 ·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 86 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本章共 7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86.03铁道或电车道用的机动客车、货车、敞车,但税目86.04的货品除外

1 条

86.06铁道或电车道用的非机动有篷及无篷货车

1 条

86.08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附件;供铁道、电车道、道路、内河航道、停车设施、港口装置或机场用的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上述货品的零件

2 条

86.09集装箱(包括运输液体的集装箱),经特殊设计、装备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