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15-0005
手柄(不带机头和夹具)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501.3100
其他输出功率≤750瓦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15-0005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不带机头和夹具的微型电动手柄,属医疗器械二类产品范畴。手柄可高温高压消毒使用,要配合临床用低速直机头或弯机头以及国产电源控制器使用。手柄外观为银灰色金属外壳,内部是微型电机(马达),手柄尾部有弹簧电源线与电源控制器相连。通过输入220伏电源到控制器,变压后控制器输出32伏(D/C)直流电源到电机(马达)上,电机功率65瓦,电机可带动前端临床专用直机头或弯机头,在直机头或弯机头的前端可安装专用夹具,配合各种形状的刀具及抛光类材料使用(如:牙科专用钨钢刀头、牙科用抛光杯、抛光轮、切割片等)。主要用于口腔内部直接接触人体骨骼部分的打磨及钻孔。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为微型电动手柄,由外壳、微型电机(马达)、弹簧电源线构成。工作原理:电机带动前端临床专用直机头或弯机头使用,在直机头或弯机头的前端有个专用夹具,可配合各种形状的刀具及抛光类材料使用(如:牙科专用钨钢刀头、牙科用抛光杯、抛光轮、切割片等)。主要用于口腔内部直接接触人体骨骼部分的打磨及钻孔。该商品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符合税则税目85.01的描述,应归入税则号列8501.3100。(归类决定编号Z2015-0005)
8501.31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 85.01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 8501.3其他直流电动机;直流发电机,不包括光伏发电机
- 8501.3100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501310000 | 其他输出功率≤750瓦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 12% | 35%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501.3100
- 1.是否为直流
- 2.输出功率
-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01.31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