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9-0057

水平安定面配平作动筒

归类编码(品目)
85.01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9-0057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Horizontal stabilizer trim actuator

商品描述

该商品的规格型号为P/N:8396-3 S/N:1623,由2个电动马达装置、1个螺旋作动筒和变速器模块、4个位置传感器、2个速度传感器构成,用于控制飞机尾翼升降舵轻微偏斜。(1)两个电动马达由HSTCU提供28伏直流电压给马达控制装置来控制,每一个电动马达装置由马达、位置传感器和一个电动机械刹车组成,两个线圈操纵每一个电动机械刹车装置。(2)螺旋作动筒装置由一螺旋作动筒、主螺帽、次螺帽组成。螺旋作动筒是低效设计,具有两个行程。由于螺纹的原因,即使在有载荷时,螺帽也不会移动。螺旋作动筒连接到变速箱模块,该模块有齿轮减速装置。变速器模块由扭矩限制器连接到每一个HSTA马达上。扭矩限制器是多片弹簧驱动设备,用以防止水平安定面配平驱动系统超载。(3)每一个位置传感器含有一个旋转可变差动转换器,每一个旋转可变差动转换器通过螺旋作动筒机构的齿轮操纵,每一个传感器给马达控制装置提供直流电信号。

归类意见

该商品由电动机带动螺旋作动筒和变速器模块,使丝杆进行直线伸缩运动,使飞机尾翼升降舵轻微偏斜,达到配平目的。该商品是飞机专用零件,根据《税则》第十七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规定确定税号。上述商品是一个电动力装置,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85.01项下“电动机”的描述,电动机可装有齿轮、齿轮箱等部件,虽然该商品安装有测量工作状态的传感器,但没有连接外部功能部件,符合《税则》税目85.01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按其具体参数指标归入税目85.01项下。公告2009-005(归类决定编号:Z2009-057)

85.01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2. 85.01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85.01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8501101000输出功率≤37.5W玩具电动机12%80%—
8501109102摄像机、摄录一体机用精密微型电机9%70%5%
8501109190其他微电机,机座尺寸在20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39毫米9%70%—
8501109903摄像机、摄录一体机用精密微型电机9%35%5%
8501109990其他微电机9%35%—
8501200010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12%35%—
8501200090其他输出功率>37.5W的交直流两用电动机12%35%—
8501310000其他输出功率≤750瓦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12%35%—
850132001016K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10%35%—
8501320090其他750W<输出功率≤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10%35%—
850133001075KW<输出功率≤3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5%35%—
8501330090其他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5%35%—
8501340010输出功率>3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10%35%—
8501340090其他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10%35%—
8501400010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单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400090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510000输出功率≤750W多相交流电动机5%35%—
8501520010750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520090其他750W<输出功率≤75KW的多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530010其他功率>75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530090其他功率>75KW多相交流电动机10%35%—
8501610010多相交流发电机,40VA≤输出功率≤75KVA,频率≥600HZ,频率控制精度优于0.2%5%30%—
8501610090其他输出功率≤75KVA交流发电机5%30%—
850162000075KVA<输出功率≤375KVA交流发电机10%30%—
8501630000375KVA<输出功率≤750KVA交流发电机10%30%—
8501641010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锅炉和涡轮机组驱动的交流发电机,750KVA<输出功率≤350MVA10%30%5%
8501641090其他750KVA<输出功率≤350MVA的交流发电机10%30%—
8501642010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锅炉和涡轮机组驱动的交流发电机,350MVA<输出功率≤665MVA5.5%14%5%
8501642090其他350MVA<输出功率≤665MVA交流发电机5.5%14%—
8501643010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锅炉和涡轮机组驱动的交流发电机,输出功率>665MVA6%11%5%
8501643090其他输出功率>665MVA交流发电机6%11%—
8501710000输出功率≤50瓦的光伏直流发电机12%35%—
850172100050瓦<输出功率≤750瓦的光伏直流发电机12%35%—
8501722000750W<输出功率≤75KW的光伏直流发电机10%35%—
850172300075KW<输出功率≤375KW的光伏直流发电机5%35%—
8501724000输出功率>375KW的光伏直流发电机10%35%—
8501801000输出功率≤75K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5%30%—
850180200075KVA<输出功率≤375K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10%30%—
8501803000375KVA<输出功率≤750K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10%30%—
8501804100其他750KVA<输出功率≤350M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10%30%—
8501804200其他350MVA<输出功率≤665M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5.5%14%—
8501804300其他输出功率>665MVA的光伏交流发电机6%11%—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0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