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172
薄荷毛素油
归类编码(品目)
33.02
工业原料用的芳香物质的混合物及以一种或多种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包括酒精溶液);生产饮料用的以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172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Peppermint oil without terpene
商品描述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薄荷毛素油为含薄荷酮的多组分产品。主要成分为薄荷酮24%、异薄荷酮6.5%~10.5%、胡薄荷酮2%、薄荷醇35%、新脑7%、乙酸薄荷酯2%~3.5%。外观为淡黄色透明液体,该商品是由薄荷油经冷冻分离出薄荷醇后,再经分馏除去萜烯而得到。
归类意见
天然薄荷精油中通常含薄荷醇65%~85%、薄荷酮6%~15%,薄荷醇(俗称薄荷脑)的含量比薄荷酮的含量高很多,由原油经脱去部分薄荷醇后(也称脱脑)得到的油即薄荷素油。该商品已经过分离薄荷醇,主要组分薄荷醇含量较通常含量下降了约50%,与原精油产品明显不同,且得到的产品符合国标《亚洲薄荷素油》的标准(GB/T12652-2002)。参照《税则注释》关于品目33.02的解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薄荷毛素油应按其用途归入税目33.02项下。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172)
33.02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33 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 33.02工业原料用的芳香物质的混合物及以一种或多种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包括酒精溶液);生产饮料用的以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3302101000 | 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 15% | 90% |
| 3302109001 |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 | 15% | 130% |
| 3302109090 | 其他生产食品用混合香料及制品 | 15% | 130% |
| 3302900000 | 其他工业用混合香料及香料混合物 | 10% | 13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33.02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