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J2015-0006

拜复乐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3004.9090
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税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 其他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J2015-0006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拜复乐又名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品牌:Bayer,规格:250毫升/瓶。 该商品用于成人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每瓶含莫西沙星0.4克、氯化钠2.0克。盐酸莫西沙星的分子式:C21H24FN3O4·HCl,化学名称:1-环丙基-7-{(S,S)-2,8-重氮-二环【4.3.0】壬-8-基}-6-氟-8-甲氧-1,4-二氢-4-氧-3-喹啉羧酸盐酸盐。 盐酸莫西沙星结构式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9090。

3004.90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30 章药品
  2. 30.04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税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3. 3004.9其他
  4. 3004.9090其他
3004.909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3004909010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0%30%
3004909021含紫杉醇成分的抗癌药清单药品0%30%
3004909029其他含紫杉醇成分的药品0%30%
3004909030其他含第29章麻醉药品的单方制剂0%30%
3004909041地芬诺酯复方制剂0%30%
3004909042曲马多复方制剂0%30%
3004909049其他含第29章精神药品的单方制剂0%30%
3004909050含右丙氧芬及其盐的复方制剂0%30%
3004909060复方樟脑酊0%30%
3004909082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0%30%
3004909084已配剂量兽用制剂0%30%
3004909085其他《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0%30%
3004909091含FG-4592(CAS号808118-40-3,一种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酸羟化酶抑制剂)的已配定剂量的制剂0%30%
3004909093抗(防)癌药品制剂(不含癌症辅助治疗药品)0%30%
3004909098罕见病药品制剂0%30%
3004909099其他已配定剂量的药品0%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30.04

  1. 1.用途
  2. 2.成分
  3. 3.是否配定剂量
  4. 4.是否零售包装
  5. 5.化学通用名
  6. 6.该批次是否在我国获准注册上市
  7. 7.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8. 8.包装规格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3004.90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