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 矿产品

第 25 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本章共 30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25.01盐(包括精制盐及变性盐)及纯氯化钠,不论是否为水溶液,也不论是否添加抗结块剂或松散剂;海水

4 条

25.05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第二十六章的含金属矿砂除外

2 条

25.06石英(天然砂除外);石英岩,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仅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包括正方形)的板、块

2 条

25.08其他黏土(不包括税目68.06的膨胀黏土)、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不论是否煅烧;富铝红柱石;火泥及第纳斯土

2 条

25.10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

1 条

25.15大理石、石灰华及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表观比重为2.5及以上,蜡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仅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包括正方形)的板、块

1 条

25.19天然碳酸镁(菱镁矿);熔凝镁氧矿;烧结镁氧矿,不论烧结前是否加入少量其他氧化物;其他氧化镁,不论是否纯净

1 条

25.23硅酸盐水泥、矾土水泥、矿渣水泥、富硫酸盐水泥及类似的水凝水泥,不论是否着色,包括水泥熟料

1 条

25.29长石;白榴石;霞石及霞石正长岩;萤石(氟石)

1 条

25.30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矿产品

14 条

只标到章、未细分到品目

1 条

这些决定只写明归入本章,具体品目与子目见各条的归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