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8-0215

绒毛装饰物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9503.0021
动物玩偶,不论是否着装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8-0215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系人造毛表皮、硬塑料内胎、无填充物的工艺摆件,有梅花鹿、熊、兔子、松鼠、猫、狗、野猪、驯鹿、袋鼠、绵羊、无尾鸟等各种动物造型,是圣诞节、复活节等节日礼品,也是旅游景点热销的纪念品。

归类意见

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95.03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9503.0021。公告2008-083(归类决定编号:Z2008-215)

9503.0021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95 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2. 95.03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和类似的带轮玩具;玩偶车;玩偶;其他玩具;缩小(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的娱乐用模型,不论是否活动;各种智力玩具
  3. 9503.002玩偶,不论是否着装;玩具动物
  4. 9503.0021动物
9503.0021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9503002100动物玩偶,不论是否着装0%8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9503.0021

  1. 1.种类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503.002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