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8-0215
绒毛装饰物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9503.0021
动物玩偶,不论是否着装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8-0215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系人造毛表皮、硬塑料内胎、无填充物的工艺摆件,有梅花鹿、熊、兔子、松鼠、猫、狗、野猪、驯鹿、袋鼠、绵羊、无尾鸟等各种动物造型,是圣诞节、复活节等节日礼品,也是旅游景点热销的纪念品。
归类意见
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95.03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9503.0021。公告2008-083(归类决定编号:Z2008-215)
9503.0021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95 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 95.03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和类似的带轮玩具;玩偶车;玩偶;其他玩具;缩小(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的娱乐用模型,不论是否活动;各种智力玩具
- 9503.002玩偶,不论是否着装;玩具动物
- 9503.0021动物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9503002100 | 动物玩偶,不论是否着装 | 0% | 8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9503.0021
- 1.种类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503.002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