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6-054

照相机

归类编码(子目)
9006.30
特种用途的照相机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16-054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Photographic camera

商品描述

该商品单独报验,装配在检查患者用X射线设备的内部。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个带有X射线荧光屏的显像管,一个物镜组件,以及一个带状胶片驱动装置。患者身体的X射线图像在荧光屏上显示并记录在胶片上。 1. 带状胶片驱动装置 2. 物镜组件 3. 带有X射线荧光屏的显像管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九十章注释三)及六。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3号。(WCO协调制度委员会 第51次会议通过)(决定编号:W2016-054,海关总署公告〔2016〕79号,2017.1.1生效)

9006.3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90 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 90.06照相机(电影摄影机除外);照相闪光灯装置及闪光灯泡,但税目85.39的放电灯泡除外
9006.3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9006300000特种用途的照相机9%17%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006.3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