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6-054
照相机
归类编码(子目)
9006.30
特种用途的照相机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16-054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Photographic camera
商品描述
该商品单独报验,装配在检查患者用X射线设备的内部。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个带有X射线荧光屏的显像管,一个物镜组件,以及一个带状胶片驱动装置。患者身体的X射线图像在荧光屏上显示并记录在胶片上。 1. 带状胶片驱动装置 2. 物镜组件 3. 带有X射线荧光屏的显像管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九十章注释三)及六。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3号。(WCO协调制度委员会 第51次会议通过)(决定编号:W2016-054,海关总署公告〔2016〕79号,2017.1.1生效)
9006.3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90 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 90.06照相机(电影摄影机除外);照相闪光灯装置及闪光灯泡,但税目85.39的放电灯泡除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9006300000 | 特种用途的照相机 | 9% | 17%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006.3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