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516
修理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16.8000
其他未列名非机械驱动车辆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1516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Garage truck
商品描述
该商品由三部分组成: 1.垫子(由PU人造革、海绵、复合木板组成); 2.框架(材料为A3钢); 3.轮子及支架。 该商品主要为汽车修理者服务,可以让修理者躺在车上,滑入汽车底部,进行检测和维修。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为非机械驱动车辆,符合《税则》税目87.1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虽然《税则注释》对品目87.16的描述中规定“未装有底盘的商店小型有轮购物容器……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但是,该排除条款仅指“购物容器”,并不适用于该修理车。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8716.800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516)
8716.8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16挂车及半挂车或其他非机械驱动车辆及其零件
- 8716.8000其他车辆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16800000 | 其他未列名非机械驱动车辆 | 10% | 8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16.8000
- 1.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2.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16.8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