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856
福特运钞车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704.3100
总重量≤5吨的其他货车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856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福特运钞车E-350,车内有监视系统一套、银柜一个,车身具有防弹功能。
归类意见
该车属于特种货物的运输车辆,不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05“特种车”的解释,应按其车辆总重量归入税则号列8704.31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856)
8704.31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04货运机动车辆
- 8704.3仅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货车
- 8704.3100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04310000 | 总重量≤5吨的其他货车 | 15% | 7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4.3100
- 1.发动机类型(柴油、半柴油、汽油等)
- 2.车辆总重量
- 3.整备质量
- 4.驾驶室座位排数
- 5.驾驶室座位数
- 6.载货重量
- 7.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8.型号
- 9.是否中规车请注明(中规车、非中规车)
- 10.非中规车请注明原销售目的国车版、型(美规、欧规、加规、中东规等)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4.31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