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851

起重机(旧)

归类编码(子目)
8704.2
仅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其他货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85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起重机系在短距离搬运车底盘上加装轻型起重设备改装而成,用于竹制品工厂吊装竹、木废料,并在厂区内作短距离运输。

归类意见

该起重机由三轮机动车加装轻型起重设备改装而成。工作时轻型起重机首先将货物吊起放置在三轮车平板上,运输后再由起重机将货物卸下。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04项下“自动装货车”的解释,应根据其车辆总重量归入《税则》子目8704.2项下的相关子目。

8704.2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4货运机动车辆
  3. 8704.2仅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其他货车
8704.2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8704210000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15%70%—
8704223000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15%70%—
8704224000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15%40%—
8704230010固井水泥车、压裂车、混砂车、连续油管车、液氮泵车用底盘15%40%10%
8704230020起重≥55吨汽车起重机用底盘15%40%—
8704230030车辆总重量≥31吨清障车专用底盘15%40%10%
8704230090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15%4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4.2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