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4-19
装有10千瓦电动机的四轮车辆
归类编码(子目)
8704.60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货车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24-19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英文名称
- Four-wheeled vehicle, equipped with a 10 kW electric motor
商品描述
装有10千瓦电动机的四轮车辆,其最大速度为32公里/小时,转弯半径为3.9米。该车辆有一个双门封闭式驾驶室和一个开放式后部载货区,其挡板可向下折叠。该车辆装有挡风玻璃、转向指示灯、大灯、刹车灯、喇叭、后视镜、反光镜、驻车制动器和后视摄像头。驾驶室装有安全带、暖气和通风设备、显示模块、收音机和杯座。车辆长度3937毫米,宽1524毫米,高1930毫米。载货区尺寸(长×宽×高)为长2400毫米×宽1403毫米×高1206毫米。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704.60。 生效时间:2024年9月12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8704.6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04货运机动车辆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04600000 |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货车 | 15% | 7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4.6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