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4-19

装有10千瓦电动机的四轮车辆

归类编码(子目)
8704.60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货车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4-19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09-12
英文名称
Four-wheeled vehicle, equipped with a 10 kW electric motor

商品描述

装有10千瓦电动机的四轮车辆,其最大速度为32公里/小时,转弯半径为3.9米。该车辆有一个双门封闭式驾驶室和一个开放式后部载货区,其挡板可向下折叠。该车辆装有挡风玻璃、转向指示灯、大灯、刹车灯、喇叭、后视镜、反光镜、驻车制动器和后视摄像头。驾驶室装有安全带、暖气和通风设备、显示模块、收音机和杯座。车辆长度3937毫米,宽1524毫米,高1930毫米。载货区尺寸(长×宽×高)为长2400毫米×宽1403毫米×高1206毫米。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704.60。生效时间:2024年9月12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8704.6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 87.04货运机动车辆
8704.6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704600000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货车15%7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4.6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