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驱吊挖一体机
- 类型
- 归类预裁定
- 编号
- R-2-8000-2024-0005
- 发布单位
- 重庆海关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Four wheel drive digging and hoisting integrated vehicle
- 其他名称
- 轮式吊挖一体机(Wheeled digging and hoisting integrated vehicle)
商品描述
1、该四驱吊挖一体机(别名:轮式吊挖一体机)是一个多功能工程设备,功能为挖掘、运输、自卸货物、破碎,抓取及吊重。 2、该车辆结构由潍坊柴油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分动箱、车厢、车架、挖机大臂(包含:液压油管,液压操作阀,转盘,液压油缸,液压泵)、挖臂操作台(在驾驶室外右侧,在此操作液压系统、挖臂等,控制挖斗、抓木器,或破碎锤工作)、吊机(包括:液压油管、液压油缸、起重大臂、吊钩及前后液压伸缩支腿)、2个操作台(挖机大臂和吊机)、驾驶室(控制车辆行驶)、推土铲(可将碎土推平,也可将推土铲放低接触地面,在挖机施工时当支撑点)、挖斗、破碎锤及抓木器(后面2个配件未装配在该车上,但一同报验,可根据不同工作环境需求将挖斗替换成破碎锤或抓木器)等组成。挖斗替换成破碎锤的操作方式为:在原有液压系统的情况下加装2路油路和操作阀,按照步骤卸下挖斗,安装破碎锤按照油管编号接管,完成此步骤就可在操作台进行操作,此功能可以进行破碎石子,石头,路面等。挖斗替换成抓木器的操作方式为:在原有液压系统加装4路油路和操作阀,2路为左旋转右旋转,另两路为张开和闭合,此功能工作主要为抓木头,装货,抓草等包装好的货物。 3、该车辆自重为7.1吨,可装货物容量为车厢体积大小,可从A地点装货进行转运后再自卸到B地点。4、该车辆行走系统是由柴油发动机发出动力,通过操控变速箱(其中有5个前进档,1个到倒退档)驱动车辆前、后桥行驶。5、该车为轮式操作,方向盘带有转向液压助力和断气刹车系统,四驱调节工作可在驾驶室内按键操作,挖掘部分是发动机怠速情况下打开取力器,让其液压系统打开,液压泵开始工作,挖机系统运转。
归类意见
海关公开的预裁定信息只列商品描述与编码,不含归类理由。
8705.9099 在现行税则中
- 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87.05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 8705.9其他
- 8705.909其他
- 8705.9099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705909930 | 用于导弹、火箭等的车辆 | 12% | 35% |
| 8705909990 | 其他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 12% | 35%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705.909
- 1.用途
- 2.固定安装配置
- 3.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705.9099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