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773
液晶片组件(含镜头)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529.9090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 其他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773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液晶片组件(含镜头)。该液晶片组件(含镜头)主要由镜头、专用棱镜、液晶显示片、连接电路、热敏电阻等组成,是液晶视频投影机的核心部件。三片液晶片(又称光阀片)位于三个方位,分别控制红、绿、蓝三原光的通过,工作时将主板传输的视频信号同时显示为相同的图像;棱镜利用光线折射原理,将三片液晶片所显示的图像合而为一,通过置于前端的镜头投射到银幕上;热敏电阻则用于感测内部工作温度。该商品不带有解码板、驱动电路等,所附的电路仅仅起连接作用。
归类意见
《税则注释》对品目90.02的解释:“本品目包括已作固定装配(即已装在底座、框架等托架上的),适于安装在仪器或装置上的品目90.01注释中第二、三及四款所列的物品……”而品目90.01注释中第二、三及四款分别是指片状或板状偏振材料、玻璃制光学元件及未作固定装配的非玻璃制光学元件。由于该商品的构成已经超出了上述规定的范围,故液晶片组件不能归入品目90.02项下。由于该商品已经构成视频投影机的专用零件,根据《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二以及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液晶片组件(含镜头)应归入税则号列8529.909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773)
8529.90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 85.29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 8529.9其他
- 8529.9090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529909011 | 卫星电视接收用高频调谐器 | 0% | 57% |
| 8529909090 | 税目85.25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其他零件 | 0% | 57%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529.9090
- 1.用途(适用于××品牌××机或通用于××机等)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29.90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