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0-22

声音重放设备和书的套装

归类编码(子目)
8519.81
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0-22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0-01
英文名称
Set of a sound reproducing apparatus and books

商品描述

由包装在一同纸板箱中供零售的4部分组成:— 两本纸质印刷书(一本可读书和一本可玩书),不含任何电子元器件;— 一个塑料制书形电子便签簿,适合已选用书的尺寸和外形。该便签簿装有扬声器、显示坐标的触摸感应电子薄膜、印刷电路组件、声音包用插口和电池;— 声音包,容量达128MB的存储装置,存储了书的音频内容。该声音包通过插口插入书形电子便签簿;— 笔形指针,用于定位和指示书的具体点。该产品用于辅助儿童阅读。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归入子目8519.81。(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20-22)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8519.81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2. 85.19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3. 8519.8其他设备
  4. 8519.81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
8519.81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519811100未装有声音录制装置的盒式磁带型声音重放装置0%130%
8519811200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盒式磁带型录音机0%130%
8519811900其他使用磁性媒体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0%80%
8519812100激光唱机,未装有声音录制装置0%80%
8519812910具有录音功能的激光唱机0%80%
8519812990其他使用光学媒体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0%80%
8519813100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闪速存储器型声音录制设备0%80%
8519813900其他使用半导体媒体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0%8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519.8

  1. 1.使用媒介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19.8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