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4-278
机动车用信号器
归类编码(子目)
8512.30
音响信号装置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14-278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apparatus of a kind used in a motor veh
- 其他名称
- Whistler 1120
商品描述
用于警告司机附近有速度探测装置(雷达枪或激光枪)启动的机动车用电气装置。当探测到速度探测装置发出的微波时,该装置发出视觉和声音信号。报验该套装置由雷达/激光探测器、挡风板、电源线、保险丝及零件、印刷材料及操作手册构成。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级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子目号:8512.30;子目序号1。
8512.3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 85.12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税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 8512.3音响信号装置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512301100 | 机动车辆用喇叭、蜂鸣器 | 10% | 45% |
| 8512301200 | 机动车辆用防盗报警器 | 10% | 40% |
| 8512301900 | 机动车辆用其他音响信号装置 | 10% | 45% |
| 8512309000 | 其他车辆用电器音响信号装置 | 10% | 45%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12.3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