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4-278

机动车用信号器

归类编码(子目)
8512.30
音响信号装置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14-27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Electrical apparatus of a kind used in a motor veh
其他名称
Whistler 1120

商品描述

用于警告司机附近有速度探测装置(雷达枪或激光枪)启动的机动车用电气装置。当探测到速度探测装置发出的微波时,该装置发出视觉和声音信号。报验该套装置由雷达/激光探测器、挡风板、电源线、保险丝及零件、印刷材料及操作手册构成。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级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子目号:8512.30;子目序号1。

8512.3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2. 85.12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税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3. 8512.3音响信号装置
8512.3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512301100机动车辆用喇叭、蜂鸣器10%45%
8512301200机动车辆用防盗报警器10%40%
8512301900机动车辆用其他音响信号装置10%45%
8512309000其他车辆用电器音响信号装置10%45%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12.3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