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J2011-0008

电子标签

归类编码(子目)
8523.52
“智能卡”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J2011-000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电子标签(RFID)又称为射频识别标签。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电子标签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标签: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2)读写器:读取或写入标签信息的设备,可设计为手持式或固定式;(3)天线:在标签和读写器间传递射频信号。基本工作原理:电子标签进入磁场后,接收解读器发出的射频信号,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发送出存储在芯片中的相关信息,或者主动发送某一频率的信号,解读器读取信息并解码后,送至中央信息系统进行有关数据处理。

归类意见

该商品符合《税则》第八十五章章注四(二)关于“智能卡”的定义,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智能卡归入税则子目8523.52。

8523.52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5 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2. 85.23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
  3. 8523.5半导体媒体
  4. 8523.52“智能卡”
8523.52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523521000未录制的"智能卡"0%21%
8523529000其他“智能卡”0%21%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523.52

  1. 1.用途
  2. 2.是否录制
  3.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5. 5.是否加密
  6. 6.存储容量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523.52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