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523

吹面风道总成、小进风风门、风门拔杆、风门连杆、循环风门总成、中央风门总成、除霜风门总成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15.9090
其他制冷量>4千大卡/时空调的零件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523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吹面风道总成、小进风风门、风门拔杆、风门连杆、循环风门总成、中央风门总成、除霜风门总成,是安装在机动车车身(包括驾驶室),用于控制冷暖风、自然风的进出、风速、风向、内外循环,为汽车空调用调风装置。

归类意见

汽车空调用调风装置为品目84.15“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与品目87.08“暖风装置”的共用装置,根据汽车行业分类及调风装置的主要功能,上述商品主要用于汽车空调系统,应作为汽车空调用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15.909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523)

8415.90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15空气调节器,装有电扇及调温、调湿装置,包括不能单独调湿的空调器
  3. 8415.9零件
  4. 8415.9090其他
8415.909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8415909000其他制冷量>4千大卡/时空调的零件8%90%6%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15.9

  1. 1.适用机型(适用于xx品牌xx制冷量xx机)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15.90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