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523
吹面风道总成、小进风风门、风门拔杆、风门连杆、循环风门总成、中央风门总成、除霜风门总成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15.9090
其他制冷量>4千大卡/时空调的零件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523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吹面风道总成、小进风风门、风门拔杆、风门连杆、循环风门总成、中央风门总成、除霜风门总成,是安装在机动车车身(包括驾驶室),用于控制冷暖风、自然风的进出、风速、风向、内外循环,为汽车空调用调风装置。
归类意见
汽车空调用调风装置为品目84.15“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与品目87.08“暖风装置”的共用装置,根据汽车行业分类及调风装置的主要功能,上述商品主要用于汽车空调系统,应作为汽车空调用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15.909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523)
8415.90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 84.15空气调节器,装有电扇及调温、调湿装置,包括不能单独调湿的空调器
- 8415.9零件
- 8415.9090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暂定税率 |
|---|---|---|---|---|
| 8415909000 | 其他制冷量>4千大卡/时空调的零件 | 8% | 90% | 6%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15.9
- 1.适用机型(适用于xx品牌xx制冷量xx机)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15.90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