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403
金色火球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7013.9900
其他玻璃器皿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403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Golden sun
商品描述
该商品由人工吹制成型,再进行抛光、上釉、切割、磨光而成,配有少量金属作支撑。每件作品按艺术家构思制作成型,用于装饰摆设。每项构思仅限一件。
归类意见
金色火球由人工吹制成型后,进行抛光、上釉、切割、磨光而成,配有少量金属作支撑。该商品按艺术家构思制作成型,用于装饰摆设。 从加工工艺和用途来看,金色火球主要是配以金属作支撑,由玻璃吹制成型,固定在墙壁上作室内装饰。该商品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97.03的注释中关于雕塑品的定义,应是玻璃装饰制品,因此不能归入税目97.03项下。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品目70.13的规定,金色火球应归入税则号列7013.99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403)
7013.99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70 章玻璃及其制品
- 70.13玻璃器,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公室、室内装饰或类似用途(税目70.10或70.18的货品除外)
- 7013.9其他玻璃器
- 7013.9900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7013990000 | 其他玻璃器皿 | 7% | 10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7013.9
- 1.用途(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公室、室内装饰用等)
- 2.是否铅晶质玻璃
- 3.器皿种类(杯等)
- 4.工艺流程(手工、机械、半手工等)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7013.99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