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J2006-0025

塑木粒

归类编码(品目)
44.05
木丝及木粉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J2006-0025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塑木粒为“绿可”牌,是一种由40%的塑料和60%的木屑粉混合黏聚而成的木粒,呈棕黄色圆木豆颗粒状。进口后需将其调色→干燥→挤出机挤出→模具成型→冷却原型→切割→包装,用于加工成种门框、窗框、踢脚线及装饰线条等塑木制品。

归类意见

塑木技术是将塑料、林木两类差别较大的不同材料混合在一起,加工成塑木制品。塑木配方一般为塑料、木粉和各种助剂所组成,其比例视加工设备不同而变化,同时也因产品的用途、要求不同而异。塑木原料中的塑料大多采用回收再生的废旧塑料,其种类一般以聚烯烃(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为主;木质纤维大多利用废旧木粉、碎木、渣木和其他木质纤维。 会议决定该商品归入《税则》税目44.05。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J2006-0025)

44.05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44 章木及木制品;木炭
  2. 44.05木丝;木粉
44.05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4405000000木丝及木粉6%40%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44.05

  1. 1.用途
  2. 2.如为木粉且单一材种注明中文、拉丁文属名及种名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44.05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