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209
金不换熏香油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3307.4900
其他室内除臭制品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1209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其他名称
- 室内熏香剂
商品描述
金不换熏香油为散发香味液体,经海关化验鉴定,其主要成分为异丙醇,含有多种芳香物质。该产品主要用作室内熏香,适合客厅、书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方法:将熏香油装入熏香瓶,装好燃芯头后点燃气化蕊头,十多秒后温度达200℃左右,灭掉明火。气化蕊头将保持在60℃~200℃,熏香油由棉心蕊吸上,经气化蕊头在无火状态下气化散香。
归类意见
该产品属于室内用散发香气用制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对品目33.07的解释,金不换熏香油应归入税则号列3307.490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209)
3307.49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33 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 33.07剃须用制剂、人体除臭剂、泡澡用制剂、脱毛剂和其他税目未列名的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室内除臭剂,不论是否加香水或消毒剂
- 3307.4室内散香或除臭制品,包括宗教仪式用的香
- 3307.4900其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3307490000 | 其他室内除臭制品 | 3% | 15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3307.4
- 1.用途
- 2.包装规格
-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4.型号(货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3307.49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