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205
鞋材黏合前处理剂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3208.2010
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1205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其他名称
- 处理剂/甲乙酮、乙酸乙酯等混合物(申报名称)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淡蓝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主要成分为环已烷、丁酮、少量丙烯酸聚合物等,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为99.3%,其中的溶剂起润湿及渗透的作用。该产品用作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鞋材黏合前的处理剂,经UV(紫外光)能量机的照射,产生光聚合作用及架桥作用并改变EVA材质的极性,使其获得良好的接触效果。经该产品处理后的鞋材需再加黏合剂黏合。
归类意见
该产品起主要作用的是其中的少量丙烯酸聚合物,且溶剂含量大于50%,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第三十二章章注四的规定,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208.201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205)
3208.20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32 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 32.08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本章注释四所述的溶液
- 3208.2以丙烯酸聚合物或乙烯基聚合物为基本成分
- 3208.2010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3208201020 | 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符合本章注释四的规定,且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的涂料 | 10% | 50% |
| 3208201030 | 同时满足以下指标的用于集成电路生产的防反射薄膜生成液:挥发性有机物含量>700g/L,反射值(N)为1-2.1,及吸光指数(K)(248nm或193nm波长测试)为0-1 | 10% | 50% |
| 3208201090 | 其他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的除外;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本章注释四所述的溶液,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的涂料除外 | 10% | 5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32.08
- 1.成分含量
- 2.用途
- 3.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请注明
- 4.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以“克/升”表示)
- 5.包装规格
- 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7.型号
- 8.是否为涂料(即是否用于涂于物体表面形成固态涂膜)
- 9.是否用于集成电路生产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3208.20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