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 29 章 有机化学品

本章共 155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29.01无环烃

2 条

29.05无环醇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3 条

29.06环醇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2 条

29.07酚;酚醇

3 条

29.08酚及酚醇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2 条

29.12醛,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环聚醛;多聚甲醛

1 条

29.14酮及醌,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含氧基,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3 条

29.15饱和无环一元羧酸及其酸酐、酰卤化物、过氧化物和过氧酸以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3 条

29.16不饱和无环一元羧酸、环一元羧酸及其酸酐、酰卤化物、过氧化物和过氧酸以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3 条

29.18含附加含氧基的羧酸及其酸酐、酰卤化物、过氧化物和过氧酸以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7 条

29.20其他非金属无机酸酯(不包括卤化氢的酯)及其盐以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1 条

29.21氨基化合物

5 条

29.22含氧基氨基化合物

11 条

29.23季铵盐及季铵碱;卵磷脂及其他磷氨基类脂,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

1 条

29.24羧基酰胺基化合物;碳酸酰胺基化合物

5 条

29.25羧基酰亚胺化合物(包括糖精及其盐)及亚胺基化合物

3 条

29.26腈基化合物

3 条

29.29其他含氮基化合物

2 条

29.30有机硫化合物

4 条

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

3 条

29.32仅含有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

9 条

29.33仅含有氮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

23 条

29.34核酸及其盐,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其他杂环化合物

16 条

29.36天然或合成再制的维生素原和维生素(包括天然浓缩物)及其主要用作维生素的衍生物,上述产品的混合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10 条

29.37天然或合成再制的激素、前列腺素、血栓烷、血细胞三烯及其衍生物和结构类似物,包括主要用作激素的改性链多肽

9 条

29.38天然或合成再制的苷(配糖物)及其盐、醚、酯和其他衍生物

1 条

29.39天然或合成再制的生物碱及其盐、醚、酯和其他衍生物

5 条

29.40化学纯糖,但蔗糖、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及果糖除外;糖醚、糖缩醛和糖酯及其盐,但不包括税目29.37、29.38及29.39的产品

8 条

29.41抗菌素

6 条

29.42其他有机化合物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