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9-0003
杂酚油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2706.0000
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其他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9-0003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Creosote oil
- 其他名称
- 炭黑油
商品描述
杂酚油为黑色黏稠液体,由煤焦油深加工而得,主要成分为蒽油、煤焦沥青等。由蒽油、煤焦沥青等按比例混配后搅拌而成。主要用于生产炭黑。主要技术指标:比重(20℃)不小于1.06、甲苯不溶物不高于9%、硫含量不高于0.8%、水分不高于0.5%、闪点不低于70℃、黏度(E100℃)不高于2.5。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为沥青与蒽油等(焦油馏分)混合调配所得的再造焦油,不属于《税则》税目27.07所列的杂酚油,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706.0000。公告2009-005(归类决定编号:Z2009-003)
2706.0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27 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 27.06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其他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
- 2706.0000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其他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2706000001 | 含蒽油≥50%及沥青≥40%的“炭黑油” | 6% | 30% |
| 2706000090 | 其他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矿物焦油 | 6% | 3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27.06
- 1.外观
- 2.来源
- 3.成分含量
- 4.签约日期
- 5.计价日期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706.0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