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20-001

含贵金属的铅矿

归类编码(子目)
2616.10
银矿砂及其精矿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20-00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0-01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土灰色粉末和颗粒混合物,由矿田开采并经简单破碎筛选加工制得。其铅含量32.5%,锌含量14.94%,金含量2.49克/吨,银含量966克/吨。该商品进口后用于提炼粗铅。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中的铅、锌、金、银等含量均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相应的精矿品位,其中铅、锌、银含量达到相应的工业品位,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三)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16.1000项下。(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Z2020-001)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2616.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26 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2. 26.16贵金属矿砂及其精矿
2616.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2616100000银矿砂及其精矿0%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616.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