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20-001
含贵金属的铅矿
归类编码(子目)
2616.10
银矿砂及其精矿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20-001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0-10-01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土灰色粉末和颗粒混合物,由矿田开采并经简单破碎筛选加工制得。其铅含量32.5%,锌含量14.94%,金含量2.49克/吨,银含量966克/吨。该商品进口后用于提炼粗铅。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中的铅、锌、金、银等含量均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相应的精矿品位,其中铅、锌、银含量达到相应的工业品位,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三)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16.1000项下。(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Z2020-001)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2616.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26 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 26.16贵金属矿砂及其精矿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2616100000 | 银矿砂及其精矿 | 0% | 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616.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