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7-0010
锌矿砂(粉)
归类编码(品目)
26.20
含有金属、砷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灰、渣除外)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7-0010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Zinc ore in sand form
商品描述
该锌矿砂为两种商品:一种为灰褐色粉末,ZnO含量为28.52%,Fe2O3含量为38.28%,CaO含量为7.70%,SiO2含量为5.32%,MnO含量为3.34%;另一种为灰褐色颗粒,ZnO含量为38.42%,Fe2O3含量为28.35%,CaO含量为5.88%,SiO2含量为4.47%,MnO含量为3.38%。该商品来源于锌矿砂冶炼过程,主要为:原矿锌矿砂与添加剂(煤炭)混合后,送进回转窖中冶炼,冶炼燃烧需要鼓风给氧,由于窖自身较长,需要大功率鼓风机,鼓风过程会将小目数的细锌矿粉吹走,于是在窖尾安装回收装置进行回收。为了减少回收过程中粉尘飞扬,故喷水雾,接触到水的便成为颗粒,没有接触到水的部分仍然是粉状。该商品经过回转窖内的高温过程,发生了部分反应,其中的锌含量比原始锌矿砂有所降低。进口后用于提取氧化锌。
归类意见
《税则注释》对品目26.20的规定如下:品目26.20包括含有金属或其化合物,以及用于提取或生产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这些矿渣、矿灰及残渣是处理矿砂或冶金中间产品时所得或从不属于机械加工金属的电解、化学或其他工序所得,在工业上,它们用于提取金属或作为生产金属化合物的基本原料。该商品的来源及用途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26.20的规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目26.20项下。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10)
26.2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26 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 26.20含有金属、砷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灰、渣除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2620110000 | 含硬锌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190000 | 其他主要含锌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210000 | 含铅汽油淤渣及含铅抗震化合物的淤渣 | 4% | 35% |
| 2620290000 | 其他主要含铅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300000 | 主要含铜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400000 | 主要含铝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600000 | 含砷,汞,铊及混合物矿渣、矿灰与残渣 | 4% | 35% |
| 2620910000 | 含锑,铍,镉,铬及混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991000 | 其他主要含钨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 2620999000 | 含其他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 | 4% | 35%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26.20
- 1.用途
- 2.加工方法(破碎、磨碎、磁选、重力分离、浮选、筛选等)
- 3.形状
- 4.成分含量
- 5.来源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6.2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