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05-111

即饮含酒精饮料

归类编码(子目)
2208.90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 › 其他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05-11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Readytodrink alcoholic beverage

商品描述

以体积计酒精含量为5.5%的饮料,在一种芳香化合物中加入伏特加酒和二氧化碳气体制得。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可归入税号:22.06/22.08;归类决定子目号:2208.90。

2208.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22 章饮料、酒及醋
  2. 22.08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以下;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
  3. 2208.9其他
2208.9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2208901010濒危龙舌兰酒10%180%
2208901090其他龙舌兰酒10%180%
2208902000白酒10%180%
2208909001酒精浓度在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10%180%
2208909021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薯类蒸馏酒10%180%
2208909029其他薯类蒸馏酒10%180%
2208909091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10%180%
2208909099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10%18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208.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