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05-096
诸如柠檬水、橘子水、可乐的饮料
归类编码(子目)
2202.10
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税目20.09的水果汁、坚果汁或蔬菜汁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05-096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Beverages such as lemonade, orangeade, cola”
商品描述
税目22.02的注释一(二)述及的饮料。 由普通的饮用水,加糖或不加糖,加入水果汁、香精或复合精汁,一般还添加柠檬酸或酒石酸制成。这些饮料通常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用瓶子或其他密封容器包装。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可归入税号:2202.10/2202.90;归类决定子目号:2202.10。
2202.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22 章饮料、酒及醋
- 22.02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税目20.09的水果汁、坚果汁或蔬菜汁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2202100010 | 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 | 5% | 100% |
| 2202100090 | 其他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 | 5% | 10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2202.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