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0-4
预加工食品
归类编码(子目)
1904.90
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20-4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0-10-01
- 英文名称
- Prepared food
商品描述
预加工食品,冷冻包装,一套包括两个纸盒(盒1及盒2)。盒1中装有未经包装的泰国香米饭。盒2装在盒1内,架在米饭上面。盒2中含有鸡肉块(约39.1%)、蔬菜(约7.9%)和红咖喱汁(约53%)。食用前需用微波炉加热(连同包装)。食品的净含量是350克,其中盒1中的食品占49.1%,盒2中的食品占50.9%。混合后,食品含有49.1%泰国香米饭、27%泰式红咖喱(椰浆、水和红咖喱调料)、19.9%鸡肉和4%蔬菜(胡萝卜、四季豆和红辣椒)。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归入子目1904.90。(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20-4)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1904.9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19 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 19.04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例如,玉米片);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玉米除外)、谷物片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粒(细粉、粗粒及粗粉除外)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1904900000 | 预煮或经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 | 10% | 8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1904.9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