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4-20
交通测速激光仪
归类编码(子目)
9029.20
速度计及转速表,频闪观测仪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24-20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英文名称
- Traffic and speed enforcement laser
商品描述
交通测速激光仪,配备有显示图像和测量结果(速度、距离、时间等)的屏幕,装有一个能拍摄视频和静止图像的数码相机,一个可传输收集到的数据以便进一步处理的接口,以及一个用于数据存储的存储卡。该产品为手持使用,安装在一个盒子或三脚架上,利用激光测量车辆的速度,或可用于车辆之间测距。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归入子目9029.20。生效时间:2024年9月12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9029.2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90 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 90.29转数计、产量计数器、车费计、里程计、步数计及类似仪表;速度计及转速表,税目90.14及90.15的仪表除外;频闪观测仪
- 9029.2速度计及转速表,频闪观测仪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9029201000 | 车辆用速度计 | 10% | 35% |
| 9029209000 | 其他速度计及转速表,频闪观测仪 | 10% | 35%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9029.2
- 1.用途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9029.2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