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预裁定R-2-5300-2025-0079
无人机配件-机壳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807.3000
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 类型
- 归类预裁定
- 编号
- R-2-5300-2025-0079
- 发布单位
- 深圳海关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DRONE ACCESSORIES-Frame
商品描述
无人机机壳,用于保护和装载内部设备、链接其他桨叶等配件;材质:铝合金+橡胶。
归类意见
海关公开的预裁定信息只列商品描述与编码,不含归类理由。
8807.3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8 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 88.07税目88.01、88.02或88.06所列货品的零件
- 8807.3000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807300000 | 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 1% | 11%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8.07
- 1.用途(适用于××品牌××机或通用于××机等)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807.3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