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预裁定R-2-5300-2025-0079

无人机配件-机壳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807.3000
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类型
归类预裁定
编号
R-2-5300-2025-0079
发布单位
深圳海关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DRONE ACCESSORIES-Frame

商品描述

无人机机壳,用于保护和装载内部设备、链接其他桨叶等配件;材质:铝合金+橡胶。

归类意见

海关公开的预裁定信息只列商品描述与编码,不含归类理由。

8807.3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8 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2. 88.07税目88.01、88.02或88.06所列货品的零件
  3. 8807.3000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8807.3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807300000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1%11%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8.07

  1. 1.用途(适用于××品牌××机或通用于××机等)
  2.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3.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807.3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