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17-002

热敏标签打印机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43.3214
专用于品目8471所列设备的热敏打印机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17-002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打印机能够能与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互联,可在打印机内存范围内创建图像的位图以供打印。当以设定的方式为打印行开启/关闭打印头元件时,打印头被加热并将图像打印至打印纸上。如果使用 DT 型介质,具备热敏特性的打印纸将呈现打印行的图形;如果使用 TT 型介质,蜡基/树脂碳带将位于打印头和打印纸之间,打印机将对蜡基/树脂碳带进行加热,使其附着在打印纸/合成介质上。 这一过程将持续,一次一个打印行,一次一步地推进介质,直至位图图像被打印到介质上。打印宽度为固定宽度:216毫米,打印速度:356毫米/秒。打印介质:卷筒纸、连续纸、模切纸、连续热敏标签(可选黑标)、tag材料、连续收据纸、腕带和免衬纸热敏介质(可选)。

归类意见

该商品为打印标签的热敏式机器,能够与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互联,打印介质包括卷筒纸、连续纸、模切纸、连续热敏标签、tag材料、连续收据纸、腕带和免衬纸热敏介质等连续介质(打印介质成卷),打印幅宽为216毫米,打印速度356毫米/秒,上述商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84.43及其项下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43.3214。(归类决定编号:Z2017-002,海关总署公告〔2017〕17 号 )

8443.3214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43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上述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3. 8443.3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
  4. 8443.32其他,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5. 8443.321专用于税目84.71所列设备的打印机
  6. 8443.3214热敏打印机
8443.3214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43321400专用于品目8471所列设备的热敏打印机0%14%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43.321

  1. 1.用途(是否专用于税目84.71所列设备)
  2. 2.原理
  3.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5. 5.打印幅宽
  6. 6.打印速度

本国子目注释

本国子目8443.3214所称“热敏打印机”,是指采用加热显色技术实现打印输出的打印机。其结构仅包括热敏打印头、进纸胶辊及进纸电机等,不需要各种复杂的辅助机构。热敏打印机可作为模块嵌入到各种终端设备中使用,广泛应用于条码、标签、收据、日志等专业打印领域。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43.3214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